來源: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粵建市函〔2019〕9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2019年繼續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新修訂的“建筑業企業主要指標月度快速調查”制度。2018年我省建筑業統計年報及2019年定期報表報送工作由我廳統一布置,并委托省建筑業協會具體承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報送要求
(一)報送范圍。凡我省持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建筑業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建筑業企業”),應按要求報送建筑業統計報表。
(二)登錄平臺。建筑業企業應登錄廣東建設信息網行業版(www.gdcic.net),在首頁“行業應用”,進入“行業統計報表”或“全省建設行業統計工作平臺”,用粵建通法人卡登錄“建筑業”板塊,填報統計數據,并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三)報送年報。建筑業企業應于2019年3月30日前,在線填報2018年年報數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報表,在每張報表均加蓋企業公章后,報至企業注冊地所在的地級以上市建筑業統計主管部門(見附件3)。
(四)定期報送報表。月報的報送月份為2019年2—12月(1月免報)。建筑業企業應在每月月后20天內登錄“建筑業統計平臺”,填報上月的統計數據(遇節假日不順延)。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于每月月后22天內完成審核。
二、工作要求
(一)報送工作聯系人。2019年1月20日前,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報送附件1和本市建筑業企業名錄(附企業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至省建筑業協會,電子文檔同時發送至郵箱gdcia@vip.163.com;
(二)報送年報匯總情況。2019年4月10日前,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登錄“建筑業統計平臺”,匯總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數據,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按如下要求報送至省建筑業協會:
1.報送本地區《年報匯總說明表》(附件2)和年報統計分析(結合本年數據對本地區建筑業行業發展作簡要分析);
2.報送2018年本市建筑業企業按地區統計的年報匯總表一套,封面需加蓋部門公章。
(三)加強統計監管。對不報送或拒絕報送建筑業統計資料,或報送數據不真實不完整的建筑業企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對于不整改或不補報的企業,應依法給予通報批評,并于2019年9月底前將通報信息作為企業不良行為錄入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三、其他事項
請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明確建筑業統計工作分管負責人和具體辦理人,并按二(一)要求報送附件1。統計負責人和辦理人發生變動時,要及時在統計平臺填報變更情況。
關于報表制度問題的咨詢,請聯系本地區建筑業統計主管部門;關于網上報表系統使用的咨詢,請聯系省建設信息中心(聯系方式詳見附件3)。
附件:1.建筑業統計工作人員名單
2.年報匯總說明表
3.建筑業統計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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